115年新興及極限運動諮詢輔導計畫

受補助單位應配合諮詢輔導計畫執行相關事項,並於諮詢輔導小組至實地辦理訪視、輔導或評核時,提供必要資料及協助。

壹、計畫依據

依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4年12月2日運全署休(三)字第1140250121號函「115年新興及極限運動輔導計畫」辦理。

貳、計畫目的

本計畫採「經費補助」及「諮詢輔導」雙軌方式辦理,全國性運動團體依「115年新興及極限運動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計畫」申請經費補助並經核定補助者,應配合辦理諮詢輔導調查(附件1),系統性盤點各項運動之參與人口結構、主要活動場域、重要賽事、場地與設備需求、風險管理機制、保險配套及發展瓶頸等現況,作為後續輔導規劃之依據。輔導內容涵蓋會務運作、賽事辦理、推廣活動及講習研習等面向,協助受補助團體提升活動品質,健全治理架構與財務管理制度,強化專業人力培育及跨域合作能量,逐步建構新興及極限運動永續發展體系。

參、主辦單位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肆、承辦單位

國立體育大學

伍、諮詢輔導對象

獲得「115年新興及極限運動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計畫」經費補助之團體。

陸、諮詢輔導期程

一、本計畫之諮詢輔導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二、個別諮詢輔導日期將依受諮詢輔導團體繳交之「新興運動及極限運動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計畫日程媒合適當時間進行諮詢輔導,並視實際狀況滾動式調整。

柒、諮詢輔導流程

受諮詢輔導團體於諮詢輔導日期之2週前以電子郵件檢送相關文件資料(附件2)至執行小組彙整,執行小組將媒合諮詢輔導委員進行諮詢輔導,諮詢輔導流程如下。

捌、諮詢輔導重點及注意事項

一、受補助單位應配合諮詢輔導計畫執行相關事項,並於諮詢輔導小組至實地辦理訪視、輔導或評核時,提供必要資料及協助。

二、各活動或課程若未能依原提報計畫日期或地點辦理者,須於原提報辦理日期2週前、併同預計變更辦理內容,向本計畫執行小組提報變更備查作業。

三、本計畫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另行補充之。

玖、諮詢輔導紀錄

諮詢輔導委員須於完成諮詢輔導後2週內填寫諮詢輔導紀錄表(附件2),執行小組將彙整諮詢輔導紀錄,提送諮詢規劃委員會議確認後函送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備查。

壹拾、計畫人員及聯絡方式

新興及極限運動諮詢輔導計畫聯絡資訊如下。

※提醒事項:

請至下載專區下載本計畫完整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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