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依據

依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114 年 12 月 2 日運全署休(三)字第1140250121 號函「115 年新興及極限運動輔導計畫」辦理。

貳、背景概況

新興運動 (Emerging Sports / New Sports) 係指已具備運動規則、技術規範、教練與裁判制度、器材與設備標準等基本運作架構 。 在我國的發展歷史相對較短,或主要盛行於特定國家或地區之運動類型,並於近年快速發展 、 獲得社會關注 , 通常包含多樣性、共融性或數位化等特質。
極限運動 (Extreme Sports) 係指已具備運動規則、技術規範、教練與裁判制度、器材與設備標準等基本運作架構。核心價值在於挑戰或突破個人生理或心理極限,並以自我超越、自我實現或生命極限探索為重要內涵; 運動形式著重個人化表現,允許參與者自由選擇或創造動作,展現個人技術、體能、創意、勇氣或冒險精神。
運動部及全民運動署於114年9月9日掛牌成立,運動部為主管全國運動業務之最高行政機關,致力於提倡全民運動風氣、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推展國際運動事務,並強化適應運動發展。全民運動署為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將運動融入日常生活之中,促使國民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以形塑運動文化、強化體適能、促進運動健康、推動社區運動發展、保障全民運動權利、提升民眾參與運動之可及性及便利性,提升全民運動風氣及精進各類型運動發展;基此,
全民運動署下設綜合規劃組、運動休閒組、社區運動組、運動健康組等業務組,並於運動休閒組下設新興及極限運動科,以推展新興運動及極限運動之相關工作。

參、計畫目標

本計畫以「創新運動生活、挑戰運動極限」為目標,推展新興及極限運動,增加運動參與人口。

肆、 預期效益

發展及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活動,擴增全民運動參與機會,提升民眾運 動參與品質,提升規律運動成效。

陸、 執行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柒、 工作內容與規劃

一、 籌組新興及極限運動專案執行小組。

二、 籌組新興及極限運動諮詢規劃委員會。

三、 研訂新興運動及極限運動的定義。

四、 研訂新興及極限運動申請及認定計畫。

五、 研訂新興及極限運動諮詢輔導作業原則。

六、 研訂新興及極限運動活動經費補助申請原則。

七、 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現況調查。

八、 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申請及認定作業。

九、 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活動經費補助申請作業。

十、 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諮詢輔導作業。

十一、 撰寫新興及極限運動輔導計畫結案報告。

十二、 專案相關事項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