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據】115年新興運動及極限運動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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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經費撥付
- 第一期經費:申請單位至計畫平臺以電子檔方式繳交修正後活動計畫書,並將領據正本(附件16)及存簿(摺)封面影本郵寄至計畫執行小組;審查通過後撥付核定補助金額60%。
- 第二期經費: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30日內(至遲115年12月14日前)至計畫平臺以電子檔方式提交結案報告(結案報告書格式如附件17);經審查通過後,申請單位應以郵寄紙本方式提送結案報告書一式1份、領據正本、收支結算表正本及收支結算自主檢核表正本(附件18) 至本計畫執行小組後,撥付核定補助金額40%。
- 繳交資料如下:
(1)第一期經費(60%):
a.領據。
b.存簿(摺)封面影本。
(1)第二期經費(40%):
a.結案報告書。
b.領據。
c.收支結算表正本。
d.收支結算自主檢核表。
e.原始憑證及支出憑證黏存單。
※補助金額未達50萬者,由原單位自行保留原始憑證備查(故毋須繳交第五項)。後續倘經審監單位或會計師、查核委員等查有缺失,仍請依建議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