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依據 依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114 年 12 月 2 日運全署休(三)字第1140250121 號函「115 年新興及極限運動輔導計畫」辦理。 貳、背景概況 新興運動 (Emerging Sports / New Sports) 係指已具備運動規則、技術規範、教練與裁判制度、器材與設備標準等基本運作架構 。 在我國的發展歷史相對較短,或主要盛行於特定國家或地區之運動類型,並於近年快速發展 、 獲得社會關注 , 通常包含多樣性、共融性或數位化等特質。 極限運動 (Extreme Sports) 係指已具備運動規則、技術規範、教練與裁判制度、器材與設備標準等基本運作架構。核心價值在於挑戰或突破個人生理或心理極限,並以自我超越、自我實現或生命極限探索為重要內涵; 運動形式著重個人化表現,允許參與者自由選擇或創造動作,展現個人技術、體能、創意、勇氣或冒險精神。 運動部及全民運動署於114年9月9日掛牌成立,運動部為主管全國運動業務之最高行政機關,致力於提倡全民運動風氣、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推展國際運動事務,並強化適應運動發展。全民運動署為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將運動融入日常生活之中,促使國民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以形塑運動文化、強化體適能、促進運動健康、推動社區運動發展、保障全民運動權利、提升民眾參與運動之可及性及便利性,提升全民運動風氣及精進各類型運動發展;基此,全民運動署下設綜合規劃組、運動休閒組、社區運動組、運動健康組等業務組,並於運動休閒組下設新興及極限運動科,以推展新興運動及極限運動之相關工作。 參、計畫目標 本計畫以「創新運動生活、挑戰運動極限」為目標,推展新興及極限運動,增加運動參與人口。 肆、 預期效益 發展及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活動,擴增全民運動參與機會,提升民眾運 動參與品質,提升規律運動成效。 陸、 執行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柒、 工作內容與規劃 一、 籌組新興及極限運動專案執行小組。二、 籌組新興及極限運動諮詢規劃委員會。三、 研訂新興運動及極限運動的定義。四、 研訂新興及極限運動申請及認定計畫。五、 研訂新興及極限運動諮詢輔導作業原則。六、 研訂新興及極限運動活動經費補助申請原則。七、 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現況調查。八、 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申請及認定作業。九、 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活動經費補助申請作業。十、 辦理新興及極限運動諮詢輔導作業。十一、 撰寫新興及極限運動輔導計畫結案報告。十二、 專案相關事項之辦理。